当你代理他人进行谈判时,对方为了削弱你的谈判地位,有时会谋求与主事的人直接对话。这种做法当然是无礼的,但对方也总得想出办法来达到这一目的,而又不致与你闹翻。
有的谈判者特别钟爱半公开式谈判的原因,很可能便是因为这种形式最易于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播下猜疑的种子。
有的谈判者之所以要求“只与主事人面谈”,除了为节省时间,避免贪心的代理人借条款做文章,而造成不必要的僵局等原因之外,还因为这样做可以达成有利于自己的交易。
假设待售的产业是一家大公司,卖主决定和主事的人当面商谈,因为对方虽然腰缠万贯,但对作如此巨额的交易还缺乏经验,而做惯大生意的卖主在谈判中,显然要比初次涉入“大企业界”的买主具备较多优势。
再以上文提及的标榜“只与主事人洽谈”的广告商为例。他本人也许就是代理人,之所以作上述标榜,目的只是放烟幕,以诱使没有谈判经验的客户上钩。
最近几年,有不止一家的买主初步涉足饭店转让这一行业。这些人手握巨资(也许是刚得了大宗遗产),但毫无谈判经验,结果无不在合同条款上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