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犹太人中,共同体的幸福在先知以西结(Ezekiel)时期遇到威胁,开始具有较多的个人层面,以至于变成仅仅是个人的责任和幸福。原先把自己等同于部族的人被迫面对这样的问题,他们自己与所处的社会是什么关系,他们对这个社会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他们爱这个社会,但这个社会为什么杀害和驱逐他们。宗教不再是一种全体行为,而开始采取一种比较个人主义的形式。人们不可能感觉不到,进入被虏流亡时期[3]以后,为各种具体的、个人的罪过的救赎而举行的祭仪和献祭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这一切的最初推动者很可能是埃及,因为我们看到,在这个地方有着世界上最早的灵魂不朽说,人的来世是严格地由今生的道德行为决定的。埃及对犹大国(Judea)产生重大影响是完全可能的,就好像通过奥菲教秘仪(Orphic mysteries)的传播,它无疑也对希腊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造就最后普遍结果的要素中还要提到佐罗亚斯特(Zoroaster)的宗教和后来的穆罕默德(Mohammed)。所有这些体系汇聚到亚历山大里亚(Alexandria)及其周边地区这个大熔炉中来,形成了一股朝着个人责任方向发展的趋势,直到最后显现出清晰的、制度化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