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同上书,79页。
[8] 税兵:《非营利法人解释》,载《法学研究》,2007(5)。
[9] 税兵:《基金会治理的法律道路》,载《法律科学》,2010(6)。
[10] 税兵:《基金会治理的法律道路》,载《法律科学》,2010(6)。
[11] [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225~227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12] 李猛:《论抽象社会》,载《社会科学研究》,1999(1)。
[13] 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税法》,18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4] 例如,在对慈善组织申请按照《国内税收条例》501(C)(3)条款享有免税资格时,将对申请人进行组织检验和运行检验。组织检验的目的是审查其工作目标是否符合免税的要求,所有收入全部用于与宗旨相关的事业,组织解散时将全部财产转交其他同类机构或政府,净收益不用于个人利益,不参加限制性政治活动等。运行检验的目的是对这个机构的活动进行审查,以防止其有为私人牟利的腐败现象或从事某种被禁止的政治性活动。见马骏:《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法律问题研究》,12页,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