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蓬往少了说也得是历史前五小前锋,这一点毋庸置疑,甚至坐五望三,也挑不出大毛病来。
至于公牛三叉戟的戟把丹尼斯-罗德曼,他也是实打实的NBA75大巨星,七届篮板王和两届DPOY,另外还有数不清的最佳防守阵容。
罗德曼的防守极强,跟大本不一样的是,他不仅能防内线,还能防韦伯这种偏外线的球员。
不过相较于防守,他的篮板要更加耀眼。
单赛季场均18.7篮板,其中场均6.4进攻篮板,这就不像是现代篮球能打出来的数据。
94-95赛季他在马刺的最后一个赛季,甚至打出了29.7%的篮板率,这是BUG中的BUG,无药可救的屎山级别BUG。
大本的篮板强不强?他最最巅峰赛季也不过是23%的篮板率。
乍一看罗德曼这场均18.7篮板好像不算强,毕竟张伯伦多个赛季有着场均25篮板以上的表现。
然而远古时代的篮板计算方式不同,当时一场比赛能出现150个篮板,现代篮球差不多是八十来个,张伯伦的职业生涯篮板率是18%,大体跟大本是一个水准,这都没算两个时代的球员整体水平差距,罗德曼在篮板方面绝对是远超张伯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