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复
(一)三人成虎,劫杀“上线”。
贺幼成、熊波和胡必春都是湖北随州人,从小在一块长大。去年,3人在广东江门先后加盟某公司,搞非法传销;同年9月,被江门警方收容审查。期间,贺幼成因其“上线”李某不积极办理保释而心生怨恨,就提出“给她的颜色看看”,得到熊、胡两人的赞同。
2000年10月8日晚,3人窜到李某租住的房屋下守候。11时许,当李某下楼给男友开门时,3人尾随进入房内,将她和男友一同杀害,并抢得人民币2000元、存折3本和储蓄卡2张。
2001年7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抢劫杀人的被告人贺幼成死刑,另外两名被告人熊波和胡必春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还钱不成,怒杀“上线”。
50岁的重庆人何若友,在广东省博罗县引诱19岁湖北青年文某参与非法传销,把文某发展成自己的“下线”。文某被何某骗去3000元钱,身无分文,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也无脸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