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论》的论点主要有四:
其一,佛道同源。中国自三皇五帝以来,只有老庄之道和周孔儒学,并无佛教,佛教乃是老子入天竺化胡成佛,才兴起佛教。如果孔子、老子不是佛,那么还有谁能称为佛呢?因此,“道则佛也,佛则道也”[25]。佛道二教起源相同,并无二致。
其二,佛道术异。佛道虽则同源,都是圣人用以教化众生,劝善戒恶,但教化的对象不同,所用的方法也不同,因此佛道术异,道教教化的华夏之人,华夏风俗是民风淳朴,遵行礼教,谦让温良。所以圣人以道教养生仙化之术、精微质朴之道,使华夏之人全形守礼,自然无为,止于至善。佛教教化的是西戎群夷,戎夷风俗是胡服鸟语,蛮荒无文,人性凶恶。所以圣人教以佛教的涅槃灭度之术,勇猛破恶。“佛是破恶之方,道是兴善之术。兴善则自然为高,破恶则勇猛精进。”[26]夷夏之人性有差异,佛道之术也不一样。
其三,佛道之用不能相混。佛道虽然都是教化众生的,但夷夏之人性有别,不能相互混用。其理如同舟、车虽然都是载人致远的交通工具,但舟只能航行于江河之中,车只能行于陆地之上,两者无法更换。“虽舟、车均于致远,而有川、陆之节;佛、道齐乎达化,而有夷、夏之别。若谓其致既均,其法可换者?而车可涉川,舟可行陆乎?”因此,佛道二教“各出彼俗,自相聆解”[27]。绝不应将出自戎夷之地的佛教用于教化华夏之邦。